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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五个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海原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2023-11-1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张彦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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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11月10日上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海原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海原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中卫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履职,以更高的标准打好打赢“三大保卫战”,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工作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一要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一是围绕大局“谋”。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海原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扛起守好“蓝天、碧水、净土”的检察担当。二是融入大局“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中的司法作用,依法履职,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结合大局“控”。结合主题教育,多途径、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营造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贡献检察力量。

  二要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职责使命。一是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全过程,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现全民普及、全面普及、全程普及,真正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飞入寻常百姓家”,努力营造全社会敬畏法律、熟知政策、保护生态、坚守底线的浓厚氛围。二是统一思想,增强危机感。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司法办案各环节,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结合办案抓预防、融入办案强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办案化、办案工作预防化,密织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三是统一行动,增强责任感。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在检察履职中实化保护工作,在保护工作中优化检察履职,推动将检察职业行为转化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实践,做大做强做好做优检察履职成果。

  三要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职业行为。一是用好职能找抓手。要主动融入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等法定职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严厉惩治震慑违法犯罪。二是用足职能找力点。要从严从快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在批准逮捕、提起诉讼等检察权运行过程中,用足用准用好法律武器,彰显依法打击效果。三是用活职能找思路。要在诉讼监督过程中,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监管和打击职责,促成打击合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四要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司法质效。一是抓办案质量。要立足法律监督检察职能定位,突出严格公正司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将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案件的办理纳入法律监督整体格局,确保“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二是抓办案效率。要强化对涉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办理的监督,依法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工作,推动解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打击和预防合理运行。三是抓办案效果。要强化对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审批不规范问题和瑕疵,推动监管执法到位、行政审判公正,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程序合法、事实认定准确、裁判结果公正,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法律和制度执行到位,及时、全面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五要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担当。一是抓前端、治未病。要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守护好生态环境安全。突出法治标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推进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以有效的检察履职促进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抓办案、强保护。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工作整体实力的增强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质效提升,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三是抓当下、谋长远。要进一步找准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和落脚点,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在做优监督工作上做文章、在强化监督刚性上想办法,全面强化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法治担当。


【作者】:张彦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